抢夺交警执法记录仪扔河中,酒驾男终难脱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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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酒驾,不仅不配合交警检查,还抢了交警的执法记录仪扔到河中造成执法仪器毁坏,这一系列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。日前,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。
2015年7月8日傍晚,交警徐某和张某执勤时,发现一辆小轿车行车轨迹飘忽,左右摇摆,当即要求小轿车停车,并对车内情况进行检查。司机王某下车后面色潮红,说话谈吐不清,交警徐某怀疑王某酒后驾车,要对他进行酒精含量测试。

一听说要测酒精,原本还算比较配合交警工作的王某立刻不干了,不仅嘴里骂骂咧咧,还对交警推推搡搡,拉扯中,早有预谋的王某一把拽下交警张某肩头的执法记录仪,扔进路旁的河道中,酒精含量测试被迫中断。

在被带回派出所醒酒后,渐渐清醒的王某意识到自己方才“壮举”的荒谬,也意识到了这种行为的严重性,马上向两位交警道歉,并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了深刻反省。事后,王某又因毁坏执法记录仪而赔偿了800多元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王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,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。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可以从轻处罚。王某积极赔偿相关经济损失,可以酌情从轻处罚。综上,法院判处王某犯妨害公务罪,免予刑事处罚。

法官提醒:本案中王某虽免予刑事处罚,但已构成犯罪,将形成犯罪记录,可能会对其日后的工作、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,希望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能安全驾驶,不酒驾不“怒驾”,提升个人素质、管好情绪,在遇到执法人员时自觉配合检查,避免给自身和他人造成不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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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酒驾 交警 执法记录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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