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系统开通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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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[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]的决定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8号)、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的公告》(2015年第96号)等文件要求,将进一步规范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、编列免税图册相关工作,为此,国家税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通过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,采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。
各有关企业:

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<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>的决定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8号)、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的公告》(2015年第96号)等文件要求,将进一步规范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、编列免税图册相关工作,为此,国家税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通过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“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”),采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。

按此要求,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对现行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,增加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信息采集功能,包括车型申报、信息传递、信息变更、结果查询等。本信息采集系统于2016年2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,有关企业可登录http://fd.vidc.info网站进行相应申报。
来源: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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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孙智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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